2017-02-17
为贯彻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创中医药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涵盖基本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几大部分。
根据《规划》,到2020年,中医药“一带一路”全方位合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国内政策支撑体系和国际协调机制逐步完善,以周边国家和重点国家为基础,与沿线国家合作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2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注册100种中药产品,建设50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
中医药“走出去”基础薄弱 将着力加强四大体系建设
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已同外国政府、地区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86个中医药合作协议。屠呦呦研究员因发现青蒿素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表明中医药为人类健康做出卓越贡献。中医针灸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本草纲目》和《黄帝内经》列入“世界记忆名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并陆续制定颁布10余项中医药国际标准。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首次纳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中医药作为国际医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为促进人类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但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由于文化背景和理论体系的差异,沿线卫生管理模式大部分建立在现代医学体系上,中医药面临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的壁垒。传统医药在大多数国家处于补充和替代地位,发展环境不容乐观。国内中医药事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尚显薄弱,“走出去”的基础有待加强。同时,现有外向型合作机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团队尚未形成,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规划》提出,坚持“依托优势,服务大局;政府引领,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联动,内外统筹”的基本原则。《规划》重点提出“五通”任务,包括政策沟通,完善政府间交流合作机制;资源互通,与沿线国家共享中医药服务;民心相通,加强与沿线国家人文交流;科技联通,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贸易畅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等方面。未来将着力加强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国际教育及文化传播体系建设、中医药国际科技体系建设、中医药国际贸易体系建设等。
其中,在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将加强中医药海外中心项目建设,支持与沿线国家政府开展合作,本着政府支持、民间运作、服务当地、互利共赢的原则,沿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新亚欧大陆桥、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在中亚、西亚、南亚、东南亚、中东欧、欧洲、大洋洲、非洲等区域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