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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7月1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017-06-23
2017-06-23
6月8日,广东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在广州举行,解读国家和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广东省医改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段宇飞出席并讲话,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黄飞主持会议。会议部署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1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调整、财政补助、医保支付政策同步跟进,确保医院负担、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会议要求,一要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各地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价格调整基本要求是全省统一取消挂号费,并入门诊诊查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上实行“同城同价”,对于个别实际补偿比例与政策要求差距较大的医院可实行“一院一策”。要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切实提高技术劳务价格,通过“腾笼换鸟”,实现公立医院新旧运行机制的平稳转换。二要制定和实施财政补偿政策。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偿部分,进行分类补偿。三是将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保报销政策与价格政策要同步实施,有效衔接,确保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会议强调,各地务必以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数据监测,开展全员培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我省全面顺利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来源:广东卫计委